立院初審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 中國抽砂船盜沙可直接沒入
為阻止中國抽砂船對我國造成經濟利益損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通過初審,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所提出的「土石採取法第36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犯罪設備與其它不法之物可沒收。
立委蔡易餘表示,之前相關法規對於中國抽砂船的違法行為,無相關法規可以沒收抽砂船。後來修正草案後得沒入船隻,為有效防堵抽砂船違法抽砂的行為,相關條文有修正的必要性。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詢問,過去沒收中國抽砂船的數量有多少,未來從嚴執法後的狀況會如何?海洋委員會與會代表回應,從2020至今查扣6艘中國抽砂船,之前沒入4艘,這次修法是因為有1艘法院判決不沒入,未來法院將依照新法判決,法案修正後對我方執法人員幫助很大,土石採取法修正可沒入,將更有效嚇阻不法抽砂行為。
在2020年中國船越界,我國驅離3991艘,2022年有224艘,今年目前為止共7艘,數量大幅減少的原因是2021年有修法重罰,有效嚇阻不法抽砂行為。
日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快速初審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違法抽砂所用船舶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可沒收,以避免犯罪行為人主張抽砂船不屬於他而規避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