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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的軍火商汪傳浦太太與子女均做成不起訴處分。圖/刑事局

拉法葉弊案汪傳浦太太與子女追訴失效不起訴 銀行帳戶仍凍結

發布於: 1 月 9 日標籤:, , ,

台北地檢署今天將轟動一時的拉法葉艦與幻象戰機採購弊案主角之一,已故的軍火商汪傳浦,其妻子葉秀貞、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因追訴權時效已於去年9月失效,因此,全都做成不起訴處分。

汪傳浦原為空軍退休,被認為除了涉及拉法葉艦與幻象戰機採購弊案,也與尹清楓命案有關。

當時汪傳浦與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合作,透過湯姆笙公司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

江則是在1993年尹清楓命案發後,逃離台灣滯留海外遭到通緝,並於2015年1月20日,病逝於倫敦

北檢透過法務部取得駐外單位認證他的死亡證明,先就殺人案部分不起訴,拉法葉艦收受回扣案,則由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調是歷經多位檢察官努力不懈,陸續於瑞士、列支 敦士登、盧森堡、奧地利、澤西島及曼島(Isle of Man) 等國家凍結被告等人的犯罪所得。

台北地方法院並於2017年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

2019年最高法院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2895美元及孳息,共5億多美金部分,發回高院重裁。

由於汪的太太與子女都依控貪污治罪條例,幫助連續收取回扣罪,但在案發後均未到案。

北檢表示,葉秀貞等5人所犯罪嫌均為科處最重法定本刑無期徒刑或15年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另應加計因通緝而停止的期間5年,共計25年。

此外,關沒收部分,全案經司法互助在國外凍結的葉女等人的銀行帳戶資產,依相關規定,於追訴權時效完成後,仍應繼續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