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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海龍二號、海龍三號風場風機人工墊塊安裝情況。圖/摘自環評書件

海龍離岸風場海流沖刷大 新增工法環評提差異分析後再審

離岸風電三之一期規模最大的風場海龍二號和海龍三號,目前正在進行水下基礎設施工程,由於有部份海床因海流沖刷嚴重,開發業者希望新增落管式拋石工法防止海流淘刷,依規定須經環境影響評估,環境部9日審查後認為,現有資料難以判斷對環境影響程度,應該改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後再審。

海龍二號和海龍三號風場位於彰化縣和澎湖縣外海,面積分別有59.2和85.2平方公里,核配裝置容量分別有532MW、512MW。案場開發業者原本規劃安裝人工墊塊做為防止海流淘刷的保護工法,但海流沖刷情況非常強,人工墊塊防淘刷的時間較短,也無法針對淘刷嚴重的區域調整,擔心未來風機裝設完工後,例行性維護補強有困難,無法有效或長期維持防止淘刷的保護功能,因此希望新增落管式拋石工法加以改善,並承諾不會使用中國的石料,將會尋找臺灣廠商、使用天然石料、提出石料檢驗證明。

環評委員則關注,兩種不同的施工方法優先順序,以及如何有效控管拋石速率,以及國外採用相同工法施作的經驗、對環境生態的影響,尤其落管式拋石工法會加海底硬鋪面的面積,會佔用海域生物棲息地,開發單位並未對於提出該如何減輕影響生態與補償措施,因此環評委員討論後,認為應加強調查及評估,請開發商改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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