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找兆豐銀喝咖啡 信用卡刷卡結匯業務急喊卡
兆豐銀行19日宣布,信用卡持卡人只要以信用卡刷卡就可以線上結匯、兌換外幣,主打單筆手續費只要新臺幣10元,遭外界質疑此舉將造成持卡人利用匯率低點的時機刷卡套現的弊端。金管會則認為兆豐銀曲解法令、有法遵疑慮,20日約談行方說明,要求兆豐銀檢討,兆豐銀當晚緊急宣布暫停此業務。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0日表示,根據兆豐銀行的說明,兆豐銀在2005年開辦以信用卡結匯外幣的業務,因涉及匯兌,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開辦新臺幣50萬元以下透過網路下單換匯的業務,結匯繳款方式包括以信用卡預借現金支付兌換外幣現鈔。
換句話說,信用卡持卡人是以信用卡預借現金的方式向銀行兌換外幣,雖然結匯手續費只要10元,但持卡人仍須負擔預借現金的手續費,兆豐銀官網公布的收費是預借金額的3%,並有100元的低消,預借金額以仟元為單位,至多10萬元,換算預借現金手續費從120元至3000元不等。
然而童政彰指出,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在過去曾引起相當大的爭議,因此金管會早就禁止發卡機構行銷這項業務,兆豐銀這次雖然沒做廣告,但對媒體發布新聞稿是否屬於行銷行為,行方應該多加斟酌;再者,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經過19年來的演變,法令已有相當多的變化,金管會不鼓勵持卡人以信用卡借貸,兆豐銀應檢討推出這項業務是否符合現行法令的規範目的。
童政彰表示,如果民眾在海外因種種不便,臨時有緊急取得外幣現鈔的需求,在此情況下使用這項服務,金管會並不反對,但是若因此造成民眾趁匯率低點以預借現金的方式買外幣,非金管會所樂見,「爾愛其羊,吾愛其禮」兆豐金辦理這項業務只消極檢視是否符合法律字面規定,沒有顧及立法意旨和目的,顯示兆豐銀檢視業務是否符合法遵的過程有問題,應該負起責任重新評估開辦業務的適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