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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璽告張斯綱妨害名譽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郭璽告張斯綱妨害名譽敗訴 北檢:「軍火掮客」也是職業

發布於: 6 月 4 日標籤:, , , , , ,

前海軍顧問郭璽去年大選期間,指稱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曾去他公司接受招待,還向他募款、要錢,張斯綱2023年10月20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郭璽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張痛批郭為「國防掮客」、「軍火商掮客」、「潛艦國造的亂源」、「國防採購的亂源」、「低賤」、「下流」等語,郭反告張加重誹謗和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6月4日偵結,將張不起訴處分,至於張告郭的部分,北檢還在偵辦中。

郭璽認為,張斯綱當時到北檢告他時,通知媒體到場直播報導,於在場媒體及收看直播觀眾等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情形下,罵他「國防掮客」、「低賤」等語,已觸犯《刑法》的加重誹謗和公然侮辱等罪。

北檢調查後認為,張斯綱當時發言內容,是說明他不認識郭璽,郭所謂與張共同用餐和到辦公室見面都是不實,雖然部分用詞稍嫌苛薄,使郭不快,但為說明提告原因和回應媒體提問,而且潛艦案為國防重要事務,與公益有關且可受公評,相關新聞也提到郭璽和潛艦案的報導,且由高檢署分案偵辦中,也有名嘴在電視評論節目提到郭為軍火商。

北檢指出,既然潛艦事涉國防,為社會關心事項,張斯綱對此發表議論,就算使用「亂源」等語,讓郭璽感到不快,也沒有加重誹謗的真實惡意,何況「軍火掮客」也是一種職業,不能算貶損郭的名譽,至於「低賤」、「下流」等語,無法排除張不認同將不相關他人捲入選舉方式,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和誹謗的要件,所以認定張罪嫌不足,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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