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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共軍艇長阮男自曝是共軍潛艦艦長。圖/海巡署提供

共軍前艇長闖入淡水河 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共解放軍海軍艇長退伍的阮姓男子,2024年6月8日從福建駕駛小型快艇「鴻津號」,9日駛入淡水河航道,引爆國安危機,士林地檢署6月17日開庭訊問阮男後,檢方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和《入出國移民法》,當庭逮捕阮男,並以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及禁止接見通信,士林地院17日下午4時許裁准羈押禁見。

據指出,年約60歲的大陸籍阮姓男子,疑因經商失利和網路言論等問題,6月9日駕船直衝淡水河,阮男當下身上除了攜帶中國護照、東南亞多個國家的貨幣,就是沒有新台幣,因此無法排除他可能要轉往別的國家。阮聲稱要投奔自由,士檢9日訊問後將阮男請回,由移民署帶往宜蘭收容所收容。

對此,海巡署先前聲稱全程掌控,結果是阮男駛入淡水內河航道,途經距河口3.4公里淡水渡船頭附近,與交通船碰撞才落網。國防部長顧立雄先前也聲稱,若共軍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浬領空、領海,就可以下令國軍行使自衛權,並依比例進行自衛反擊,但也未掌握阮男侵入行蹤。

士檢指出,本案經國安專組檢察官偵辦,17日訊問收容中之被告後,認其違反《兩岸關係條例》而涉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後段罪嫌重大,鑑於其偷渡來臺居無定所,收容期滿恐將有逃亡之虞,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他人之虞,檢察官遂當庭諭知依法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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