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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科被控圖利豐邑建設導致天坑,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圖/翻攝臉書

新竹縣長楊文科天坑案遭起訴 檢方痛批包庇、聲請沒收2.5億

新竹縣長楊文科涉嫌包庇建商豐邑機構,導致豐邑偷工減料發生天坑事件,嚴重危及民眾安全,新竹地檢署2024年7月17日偵結,認為楊文科等公務員涉嫌官商勾結,圖利護航豐邑等公司,惡性重大,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將楊文科等12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2.5億餘元。

新竹地檢起訴指出,楊文科等12人涉嫌四大案,包括違反建築術成規及違法復工案、違法復工圖利案、規避調查偽證案、財產來源不明案。

其中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部分,檢方認為他竟在未查明建案基地周邊多次坍塌原因下,一再聽憑建商豐邑人員請託,對轄下公務員關說甚而共同圖利,更不避嫌收取豐邑機構免費提供的競選總部、餐券、餐食招待等利益,罔顧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財產之巨大風險,逕以建商利益與被告新竹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共同違法第2次復工,旋即發生坍塌。

不料楊文科等人仍未生警惕,反而共同私下決議在無專家勘驗現場確認安全下,再次違法第3次復工,還多次虛偽對外強硬宣示,務必徹查事故原因。但多次違法復工造成坍塌,僥倖無人傷亡下,仍不知悔悟,甚而幕後指示江良淵,設法通過應由專家判斷之搶險計畫,將人民生命、財產暴露於高度危險,竟把人民生命財產當成是他與建商維持關係可捨棄之棋子,犯罪動機、惡性均重。

楊文科還多次施壓下屬,致一級主管心生畏懼,反須低聲屈求建商以疏通議員,甚至低聲向建商報告違法之復工進度,連處長配偶亦感危機而叮囑處長小心,建商甚而敢囂張稱:「縣長我罵」、「可以跟他講明」、「不用安全」、「不用理他們」、「要強勢」、「到時候什麼都可不做」、「亂做、快交」等語,如無楊文科包庇袒護,有偷工減料劣蹟的建商豈敢如此胡作非為。

檢方痛批楊文科擔任公職40多年,竟無視週邊上萬居民身家性命,甚且敢於第3次坍塌後仍私下稱:「豐采520 已經無關緊要,沒有人關注」,他對劣蹟建商有求必應,還奢言對建商與民眾一視同仁,有愧民眾託付,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昭炯戒。

至於建商劉樹居等人因違背建築術成規犯行,使豐邑建設公司、頌恩公司不法利得1億7389萬9252元;楊文科、江良淵等人違法圖利豐邑建設、頌恩公司違法施工120日之不法利得6208萬9560元,共計2億3598萬8812元,檢方已向新竹地院聲請獲准;另江良淵犯罪所得1483萬5000元,總計2.5億餘元均請法院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