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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議員張肇良涉貪,遭法院裁定羈押確定。圖/翻攝網路

鄭文燦子弟兵收押確定 桃園議員張肇良抗告遭高院駁回

發布於: 7 月 29 日標籤:, , , , , ,

被外界視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子弟兵、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替違建案向龍潭區公所關說,使違建順利完工還出租給超商。桃園地檢署2024年7月17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10路搜索龍潭區公所、張肇良服務處等10處,18日聲押張肇良,桃園地院認定張涉及兩個圖利罪、三個偽造文書罪,且有滅證事實及串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張肇良今(2024年7月29日)抗告失敗,不得再抗告。

高等法院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被告張肇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及同條項第 5款非主管事務圖利、《刑法》第 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同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 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串證之虞。

高院認為,若僅命張肇良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處分,尚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本案高院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吳勇毅、受命法官林呈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