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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鄭鴻威被控擔任詐團軍師,還糾團政大法律系校友等律師入夥。圖/翻攝網路

審檢辯為他打架、法官替他藏錢! 詐團軍師鄭鴻威父親節回不了家

立法院三讀通過「打詐四法」,審檢辯近來為了其中《刑訴法》新增第153條之10「詐團盯梢條款」,吵得不可開交,其中關鍵人物就是檢警首次偵破的詐團軍師、政大法律系畢業的律師鄭鴻威。鄭鴻威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續押3個月,台北地院認為仍有羈押必要,2024年8月8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鄭鴻威的助理,同遭收押的政大法律系校友、就讀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碩士班的林佳毅,則予以2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母校政大法律系學弟們,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北檢2024年5月13日偵結,起訴鄭鴻威等18人,其中16人是律師。鄭鴻威遭檢方從重求刑9年,並裁定繼續羈押!

鄭鴻威案還扯到他的政大法律系同學、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替鄭鴻威藏錢,地點竟在石育恩的法官辦公室,震撼社會及司法界。石男2024年3月間曾主動向橋頭地院報告自清,聲稱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10萬元律師費給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的1名女律師。

不過檢廉調查出,石男在鄭鴻威協助詐騙集團案件曝光後,疑似與鄭鴻威的胞姊、鄭鴻威事務所的律師楊濟宇接觸,北檢2024年5月17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搜索石育恩辦公室座位、宿舍等地,約談石男等人到案。檢察官5月18日清晨諭令石男80萬元交保,律師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鴻威的胞姊無保請回。石男遭移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司法院同月19日將他停職。

特別的是,橋頭地院出了這麼大的事,司法院長許宗力似乎不以為怪,橋頭地院院長黃莉雲不但穩坐院長寶座,司法院人事處還建議黃莉雲北調桃園地院繼續當院長,並獲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通過,讓司法界議論紛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