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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聲涉京華城圖利及收賄案、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詹皓宇攝

彭振聲羈押禁見抗告狀漏簽名 高院要求補正程序再裁定

發布於: 9 月 4 日標籤:, , , , ,

台北地院9月2日凌晨3時裁定收押禁見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9月3日彭振聲委由律師代為提出抗告狀,高等法院今(9月4)日下午5時30分裁定指出,彭振聲的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將待補正此項程序合法要件後,另行裁定。高院審理彭振聲抗告案件的合議庭審判長為許泰誠、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

台北市前正、副市長柯文哲和彭振聲涉京華城案,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9月1日8點召開柯文哲和彭振聲羈押庭,由法官朱家毅獨任審理,先對柯文哲進行訊問,深夜11時許結束,接著訊問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9月1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彭振聲9月1日接近中午突然身體不適,由救護車載離北院戒護就醫。經由醫護人員3個小時悉心照料,彭振聲由北院戒護照料出院後,下午4點許返回北院候審室,身體情況好轉但走路仍稍有不穩,彭向北院人員表示可以開始律見,北院維持當晚8時召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