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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指張淑娟滾床單遭重判。圖/項程鎮攝

周玉蔻、蔡玉真辱前中姐滾床單 北院各重判1年6月

發布於: 11 月 26 日標籤:, , , ,

前中姐張淑娟不滿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爆料,指稱她是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還說她20多年前與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有緋聞,張淑娟不滿名譽受損,到台北地檢署向周玉蔻提告。全案經北檢起訴後,台北地院今(11月26日)上午審結,依違反個資法和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將周玉蔻、蔡玉真各重判1年6月,還可上訴。

全案起於周玉蔻、蔡玉真於111年9月間在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新聞節目「辣新聞152」指稱,當時的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前華航空姐張淑娟,兩人在房間滾床單;媒體人蔡玉真也有相關言論。張淑娟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周玉蔻、蔡玉真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民視因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遭裁處新台幣40萬元。

張淑娟曾發表聲明回應,表示「晶華事件」時間點為1999年年底,當時她手上有兩個節目,私下絕無做過任何損害清白的事,也從未自稱名媛或牽扯政治,她痛批周玉蔻、蔡玉真小姐在民視《辣新聞》節目與臉書對本人的不實指控,空穴來風、惡意栽贓,令人無法忍受。對於已過世的雙親,更是極大的侮辱。蔡玉真則在臉書道歉,聲稱未說女主角真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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