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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查獲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與「柴棺龜」。圖/士檢提供

士檢查獲保育類食蛇龜、柴棺龜280隻 林嫌在市郊山區非法獵捕遭起訴

發布於: 12 月 6 日標籤:, ,

士林地檢署偵辦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與「柴棺龜」案,查獲林姓被告在淡水地區飼養「食蛇龜」與「柴棺龜」280隻,來源是林男在北宜公路沿線、臺北市南港、木柵、陽明山等山區所捕捉,士檢痛批林男大肆違法獵捕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並騷擾、虐待致部分龜類死亡,嚴重危害自然生態,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併科高額罰金,以懲不法。

士檢檢察長顏迺偉表示,查獲的「食蛇龜」與「柴棺龜」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36條規定,移由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依法予以釋放或為其他處理。

本案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接獲檢舉,新北市淡水地區有人非法飼養「食蛇龜」與「柴棺龜」 ,報請士檢指揮偵辦,由於這兩種龜類均為臺灣原生且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常被非法獵捕作為中藥材或寵物,檢察官迅即指揮保七調查,查知林男係於今年 9 月 2日前某時,在北宜公路沿線、臺北市南港、木柵、陽明山等山區捕捉「食蛇龜」、「柴棺龜」。

林男非法獵捕食蛇龜與柴棺龜,養在長期未換水之不銹鋼桶槽及塑膠桶槽內,導致部分烏龜死亡。圖/士檢提供

林男未提供適當飼養環境,就移置在淡水某土地上,且飼養在長期未換水之不銹鋼桶槽及塑膠桶槽內,導致這些龜類遭受騷擾、虐待進而部分死亡,辦案團隊於今年 9 月 5 日聯合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展開查緝行動,當場人贓俱獲,共發現「柴棺龜」活體98 隻、死體 5隻, 「食蛇龜」活體169 隻、死體 5隻,及在該處所外另尋獲「食蛇龜」死體3隻(合計非法獵捕「食蛇龜」177 隻及「柴棺龜」103隻)。

士檢提醒,「食蛇龜」為臺灣唯一的陸棲性淡水龜,主要棲息在亞熱帶低海拔地區森林底層及其邊緣之環境。「柴棺龜」通常棲息在靠近丘陵地區的山澗盆地或是河流谷地等水域,常常潛藏在水域底部的泥地內,兩者均為臺灣原生且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均應善加珍惜及保護,絕不能非法獵捕、騷擾及虐待,呼籲社會大眾拒絕非法交易及違法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共同守護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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