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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起訴後三度開羈押庭。圖/資料照

「成也橘子、敗也橘子」? 許芷瑜未到案竟成柯文哲交保關鍵!

發布於: 12 月 30 日標籤:, ,

台北地檢署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北檢對柯文哲等4名在押被告提出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北院合議庭昨(12月29日)深夜裁定柯文哲等4人加重保並科技監控,仍限制居、出境、出海,合議庭認為,檢方應設法傳喚被告許芷瑜(通緝中,綽號橘子)說明案情,不能認為她未到案就須羈押柯文哲。

合議庭認為,檢方應傳喚許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在她涉案狀況及架構仍無法證實,其他證人也未提到她的角色分工,不能因此認為許芷瑜到案前柯文哲有羈押必要,所以目前並非繼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

至於檢方主張柯文哲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若交保會有造成證詞改變的風險,但柯文哲已表明將盡快辭任民眾黨黨主席,是否繼續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疑慮將降低,柯與妻子陳佩琪也不因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

合議庭指稱,如依檢方主張,把「實質影響力」的效果貫徹到底,則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一律要羈押,但以本案4名在押被告身分而論,不能認為一定要羈押,除維持前次交保附加「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並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等條件,若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即符合比例原則,而無繼續羈押必要。

北院指出,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柯文哲等4人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柯文哲等4人如未能於今天(12月30日)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李文宗800萬交保(偵查時200萬交保,共1000萬元),彭振聲500萬交保。5人皆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除彭振聲外,北檢對柯文哲等4人提出抗告,獲高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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