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應曉薇只剩台灣護照 沈慶京、李文宗也不是非押不可
台北地檢署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北檢對柯文哲等4名在押被告提出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北院合議庭昨(12月29日)深夜裁定柯文哲等4人加重保並科技監控,仍限制居、出境、出海,合議庭認為,除了柯文哲以外,北檢指控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3人交保,有勾串逃亡之虞,將影響後續偵辦和審理等,並不構成非繼續羈押的理由。
對於被指為兩本護照的應曉薇,合議庭指出,經外交部外照資料系統查詢後,確認應曉薇在2005年持有一本加拿大籍護照,不過應曉薇後續也出具放棄加拿大國籍證明,經查詢後未發現應曉薇有持有其他外照出入境資料。目前已有明確金流作為證據,雖然有勾串滅證之虞,但無羈押之必要。
至於檢方主張沈慶京將責任推給已過世者的「幽靈抗辯」、應曉薇無法解釋可疑金流、李文宗的辯解不合乎法令等,這些都有待日後審理查明,甚至屬於證據取捨性質,不構成非押不可的理由。
北院指出,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柯文哲等4人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柯文哲等4人如未能於今天(12月30日)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