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應曉薇先辦妥交保 戴電子腳鐐離開北院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北檢對柯文哲等4名在押被告提出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台北地院合議庭昨(12月29日)深夜裁定柯文哲等4人加重保並科技監控,仍限制居、出境、出海,沈慶京、應曉薇今(12月30日)首先辦妥交保程序並戴上電子腳鐐後,分別於下午2點22分、2點30分許離開北院。面對媒體詢問感想,沈、應兩人皆不發一語。
北院指出,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柯文哲等4人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柯文哲等4人趕在今天(12月30日)下午5時前具保,否則就要羈押回籠。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李文宗800萬交保(偵查時200萬交保,共1000萬元),彭振聲500萬交保。5人皆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除彭振聲外,北檢對柯文哲等4人提出抗告,獲高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