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逼證人陪睡失律師資格 吳傑人收費代撰訴狀遭起訴9罪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偵辦應召站仲介賣淫案時,見來做證的吳姓應召女頗具姿色,竟利用職權逼迫吳女陪睡,重判7年6月出獄後,律師證書也遭廢除,吳男竟以做公益為由,替民眾代撰訴狀,台中地檢署今( 1月20日)公布偵查結果,認定他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律師法》共9罪,對吳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61歲的吳傑人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28期結業,外傳改名為「吳秀胤」,兩年前曾對外表示要做公益、提供民眾免費法律服務,不料竟遭中檢查出已喪失律師資格的他,竟違法收費寫訴狀,引發法界熱議。
中檢認為,吳傑人從110 年起迄 113 年止,佯稱律師、有律師團隊等語,董姓民眾等9人以數萬元不等之代價,委任他辦理民、刑事訴訟業務,中檢113年9月25日執行搜索約談,吳男一度遭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年 1 月 16 日裁定50 萬元交保。
中檢痛批吳男身為前為司法人員,因素行不佳而喪失檢察官及律師資格,憾未自我檢討,對外宣稱無償提供法律服務,實則以詐欺手法辦理訴訟業務營利,欺瞞案關之法院及檢察署,嚴重傷害律師執業環境及當事人權益,甚且臨訟以受冤自況,反覆虛捏事實以誣陷經辦調查官、檢察官及法院為能事,法敵對意識強烈等情,如審判中仍無對告訴人、被害人填補損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