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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起訴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共諜案。圖/項程鎮攝

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遭起訴求重刑 6人替中共發展組織皆續押

發布於: 1 月 22 日標籤:, , , ,

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擔任統派團體「中華民國臺灣軍政府」總召,涉嫌與劉姓同居女友及該組織侯姓發言人,替中共在臺發展組織,經官兵檢舉,高檢署指揮北檢及調查局和軍方等單位聯合偵辦,先後執行 2 波搜索行動,共計 26 個處所,訊問被告、證人共 47 人,今年(1月20日)起訴高、侯、劉、張、陳、邱共6名被告,6人移審高等法院皆遭續押。

調查局指出,「中華民國臺灣軍政府」總召高安國、侯姓發言人、高的劉姓女友等人,108 年間假借各式交流為名往來兩岸,遭中共情報工作人員吸收,在臺物色、發展現、退役軍人,並接受資金挹注,策劃成立武裝內應組織及工作據點。高、劉兩人將昔日軍中同僚、部屬納入顛覆政府計畫成員,密謀於中共攻臺時成為即用之內應力量。

侯男吸收張、陳、邱等人、發展現役軍人組織,刺探、收集軍中機敏資料及觀蒐我軍事要塞戰略部署資訊,另於 113 年 9 月間召集組織成員,使用無人機模擬跟監軍方機動雷達車等作戰演練,並將成果向中共回報,渠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意圖,昭然若揭。

高檢署指出,高安國等6人於 107 年至 113 年間先後多次分別或共同進出大陸地區,與中共軍情人員見面聯繫並受其等指示、資助,為大陸地區發起、發展組織,對於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威脅及危害。

高檢署痛批高安國身為陸軍高階將領,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終以中將副指揮官之階退役,對國家應負有更高的忠誠義務,卻為貪圖私利,未能嚴守分寸,竟與劉姓女友發起組織,向中共軍情人員索取資金挹注,在臺灣整建武裝組織,於中共武力攻臺時充當武裝內應,從事破壞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推動各項計畫作為,並物色、接觸、拉攏、吸收退役、現役軍人,已使國家安全置於難以預料之危險狀態,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量處10 年以上徒刑,劉女求處8年以上徒刑。

侯、張、陳、邱等4人為圖個人經濟私利,為中共在臺發展組織據點,藉拓展軍警裝備業務之便,從中物色、接觸、吸收現役軍人,並刺探、收集軍中資料及軍事要地環境資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建請量處被告侯男6 年徒刑,張男 8 年以上徒刑,陳男4 年 6 月以上徒刑、邱男3年 5 月以上徒刑。

高檢署強調,國家安全乃民主基石,針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均秉持縝密蒐證、勿枉勿縱之原則,俾以懲前毖後,保障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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