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8A5EAD-17F1-490B-AF15-004AB0D77684

法務部長鄭銘謙與公訴檢察官代表合影。圖/項程鎮攝

明年起10年以上重罪須國民法官審判 鄭銘謙指示檢方強化公訴訓練

發布於: 2 月 10 日標籤:, ,

法務部今(2月10日)舉辦「國民法官法實施兩周年成果發表會」,北中南三地檢察官代表到場,分享過去兩年在國民法官法案件的公訴論告成果與心得。部長鄭銘謙指出,檢方應積極面對115年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將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挑戰,期望全國檢察官秉持事證明確、程序嚴謹的原則,結合司法警察機關,展現有效打擊犯罪、訴追不法的決心,使司法判決更加符合國情與社會期待。

鄭銘謙指出,明年起除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外,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複雜案件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專業法官和素人法官將一同審案,各檢察署應強化檢察官對貪污等重大案件的公訴訓練,與警方一同建立完善的偵查體系,才能有效打擊犯罪、訴追不法。

法務部長鄭銘謙指示各檢察署強化公訴訓練,有效打擊犯罪。圖/項程鎮攝

本次成果發表會由來自北、中、南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智安、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凱傑及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秉志分享國民法官案件的蒞庭經驗,並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王盈惇主任分享心得。司法院問卷顯示,絕大多數國民法官滿意檢察官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