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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前經理收賄潤寅集團負責人6萬元獲緩起訴。圖/項程鎮攝

銀行前經理因這事涉潤寅案 收賄6萬和水果禮盒獲緩起訴

發布於: 3 月 10 日標籤:, , ,

銀行前林姓經理涉嫌收受潤寅集團負責人王音之的水果禮盒和6萬元賄款,違反銀行法的行員收受不當利益罪,台北地檢署今(3月10日)再度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北檢去年3月針對此案曾給予王林男緩起訴處分,北檢依職權送請再議,經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命令發回續查,北檢仍認為以緩起訴為適當。

潤寅案是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在11年間,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楊、王兩人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

檢方調查,林抱安自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任職銀行資深經理,從事開發法人授信業務。檢方查出,林抱安於2015年2月14日,收受潤寅等公司實際負責人王音之贈送水果禮盒,裡面有現金6萬元。林抱安坦承犯行,檢方考量其無前科,僅因一時失慮,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

負責偵辦潤寅案的檢察官陳映蓁(現為北檢主任檢察官)是司法官訓練所47期結業,承辦潤寅案時,雖然才剛生產不久,仍一路搗破潤寅案這件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已逃往美國的主謀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不得不回台受審,連收賄吃案的前調查官郭詩晃、協助滅證洗錢的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也難逃法網,成為檢察界偵破超貸案最亮眼的代表作,陳映蓁2020年獲北檢票選主任檢察官第2高票。

潤寅案共犯中最受矚目的是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以及前調查官郭詩晃。黃被控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還喪失律師資格。郭詩晃一、二審皆判刑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懲戒法院將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併罰款新台幣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