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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起訴筆電大廠前正副總經理。圖/項程鎮攝
主機板大廠前正副總座跳槽陸企 違法在台徵才遭起訴及沒收3千萬薪水
中共國有企業的中核集團旗下的同方公司,挖角主機板大廠浩鑫股份有限公司(現名:輔信科技)的筆電研發部門總經理陳俞、副總經理陳志賢,擔任同方國際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向經濟部申請成立志合訊息公司遭駁回,竟擅自在台北市內湖區成立志合公司,在台灣徵才,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兩岸條例,今(3月13日)宣布起訴陳俞、陳志賢,並請法官宣告沒收兩人薪資及獎金,各2890萬、367萬元。
北檢指出,同方公司原屬中共國有企業清華控股公司,108年改由中共國有企業的中核集團控股,同方公司103年起從事筆記電腦的研發製造等業務,並於同年挖角浩鑫公司的陳俞、陳志賢,陳俞、陳志賢以同方國際公司名義聲請在台成立志合訊息公司遭駁回,同年8月擅自在台北市內湖區成立志合公司在台灣徵才,由陳俞擔任實際負責人、陳志賢登記為代表人,進行筆電研發設計,再由同方國際蘇州公司在大陸蘇州生產。
北檢統計陳俞、陳志賢兩人在台違法業務所得,陳俞106年至112年共獲薪資和獎金2890萬,陳志賢獲得367萬元。北檢認為陳俞、陳志賢兩人違法從事大陸地區營利事業的業務活動,獲得的報酬就是犯罪所得,除依兩岸條例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還應沒收薪資和獎金等犯罪所得逾3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