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5-03-14 112657

知名醫師李光輝遭退休法官王炳梁提告妨害名譽敗訴。圖/翻攝臉書

翁茂鍾案外案!知名醫師李光輝輸了 高院退休庭長王炳梁獲賠15萬

發布於: 3 月 14 日標籤:, , , , , ,

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涉嫌偽造文書,案子上訴二審時,在法庭質疑退休高院庭長王炳梁判決翁茂鍾案關係人諸慶恩有罪,害諸男跳樓自殺,還說法官的把柄在王炳梁手上,並指案子被奇怪的起訴,浪費司法資源都和王炳梁法官的事情有關等語。已轉任律師的王炳梁認為李光輝故意誹謗他的名譽,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3月10日判決李光輝敗訴,應賠償王炳梁15萬元。

判決指出,李光輝因涉嫌偽造文書,遭北檢起訴後,被台北地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高院在112年11月9日開庭,李光輝辯解改選董事會的事由時,突然話鋒一轉,指在場天明製藥的律師的老師是王炳梁,而王炳梁是(天明製藥總經理)王伯綸的叔叔。

李光輝接著指控王炳梁擔任法官是在翁茂鍾案的時候,判決聯合銀行協理(諸慶恩)讓他去跳樓自殺,所以才會有翁茂鍾案,「造成我們司法院20幾個法官提前退休,200個法官因為沒有收超過3件以上衣服的賄賂,所以繼續留在司法院」。李還說在位的法官,他的把柄在王炳梁手上,去控制跟主導光輝公司相關,還指案子被奇怪的起訴,浪費司法資源都和王炳梁法官的事情有關等語。

王炳梁得知李光輝誣指他害諸慶恩「跳樓自殺」,提告痛批當初他在高院承審諸慶恩案,歷經一年多調查,才以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改判諸慶恩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另兩名被告無罪。後來高檢署檢察官呂丁旺為其單獨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期間,諸慶恩於92年5月24日心臟病死亡,因此李光輝相關言論確實是誹謗。王炳梁強調,他在104年4月8日退休,在任期間未受關說,未受邀宴,未收襯衫和補品,也沒打高爾夫球,哪有能力去影響司法?

北院簡易庭認為,李光輝對於王炳梁擔任法官期間承審案件所為不實陳述,並在公開法庭上,以不實指控侵害王炳梁的名譽權,已成立侵權行為。李光輝自陳單身,是醫學博士和醫師,王炳梁則有法律碩士學位,是法官退休的律師,兩人都有高於一般人的學經歷或工作經驗,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和財產收入,判決李光輝應賠償15萬元的非財產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