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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預告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圖/環境部

環境部預告《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 強化溫室氣體減量

《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在2023年2月15日起修正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子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也因應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環境部預告修正草案廣徵社會各界意見,修正重點包括強化溫室氣體減量的管制目標、增列氣候變遷調適專章。

環境部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共24條,當中規定各級政府應訂定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政策、計畫或方案的架構內容和施行期程,且修訂過程需實踐公民參與、明定公聽會程序,方案初稿內容和開會資訊應於會議舉行前10天公布,會議記錄在會後30天內公開。

施行細則的氣候變遷調適專章,偏重於應建立以科學為基礎、因地制宜、社區為本的原則下發展氣候調適,強化脆弱族群因應氣候衝擊的能力,並考量人權的潛在影響,因此在相關計畫、方案的應記載項目中,必須納入氣候變遷衝擊、情境設定及風險評估、調適目標、策略、期程、經費、檢討、管考等要素,作為各級政府推動後續調適行動之執行依據。

對於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的要求,施行細則草案中明定需納入評量指標和管考機制,未達標須提出改善措施,滾動修正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