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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此為T75班用機槍衍伸次型「T75 SFAW特戰版班用機槍」,由陸軍特戰、兩棲部隊專用。圖/總統府

海軍陸戰六六旅遺失T75槍管 監察院調查:兩年前就遺失

發布於: 12 月 4 日標籤:, ,

國軍112年爆發軍品遺失事件,其中,海軍陸戰六六旅3月發現遺失T75班用機槍的槍管一支。監察院對此申請自動調查,並於1日發布調查報告,發現該槍管兩年前就已遺失,指出營、連幹部皆隱瞞遺失,顯示海軍司令部對所屬人員管理、教育訓練不足,對陸戰六六旅提出糾正。

T75班用機槍。圖/監察院

監察院於12月1日公布今年「陸戰六六旅遺失T75槍管一件」、「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遺失彈殼一發」兩起軍械遺失事件的調查結果。調查顯示陸戰六六旅T75槍管早已於109年12月14日發現遺失,時任營、連主官卻未循系回報;又經交接及多次械彈清點,重要幹部明知槍管遺失,卻仍登載帳物相符,甚至私自調借他連軍械受檢,直至112年3月24日才被發現。

監委指出,本案原本可依遺失報賠程序處理,人員疏失也僅需依行政懲處,但隱匿不報、甚至虛偽造假,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可見海軍司令部對所屬人員管理、教育訓練不足。本案光是行政懲罰,就涉及陸戰隊各層級70名的違失人員。

監察院表示,軍方應遵照清點流程,若發生現遺失時,要確保現場完整性,迅速將事件發生內容據實回報給主官、主管、戰情、監察、保防,不可藉機隱瞞。圖/監察院

另外,針對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於今年2月遺失彈殼一發,監察院報告指出,此案相關人員未落實執行彈藥入庫、出庫的清點,打靶後到地區彈藥庫繳交空彈殼時,才發現空殼短少,明顯是械彈管理紀律欠缺、督管機制未落實,應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