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架構測風向 下週與環團溝通
環境部預計2024年第一季將邀集各界代表組成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決定碳費費率,2023年12月29日先釋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的內容方向,法條共21條,預計2024年1月3日邀集環保團體聽取意見,以加速完成子法訂定,草案內容規範包括收費對象、碳費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追繳、補繳及收費之排放量計算方法等。
儘管環境部已擬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但尚未公布,僅先釋出草案架構向環保團體測風向、了解看法。
根據環境部釋出的草案架構,碳費徵收對象為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的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的電力業和製造業,因此還包括鋼鐵、煉油、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產業業者,必須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2024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並在2025年5月底前網路申報碳費,再到指定金融機構繳納。
對於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和抵換的額度,環境部目前規劃僅能用在2024和2025年的排放量扣減,各類型專案的減量額度扣減比率和上限,有帶與社會各界溝通後才會確定,若業者想使用國外的減量額度,需經環境部認可後才能使用,上限不得超過需收費的碳排量的5%;電力業申報碳費時,可扣除有證明文件的電力消費排放量。
由於製造業中不同業別的碳排減量空間不同,對於不同產業的溫室氣體自主減量優惠費率訂定辦法,環境部今年7月以來陸續與石化、人纖、造紙、絲綢印染、水泥、鋼鐵、半導體、電子業、食品業等公會,就自主減量計畫和指定減量目標研商座談,各公會所提建議將納入法規的規劃設計參考。
環境部表示,2024年起我國將邁入碳有價時代,為開徵碳費做準備,今年已陸續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發布發布「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