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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遭居民抱怨不利農業發展,圖非當事案場。圖/摘自能源業者網頁

屏東農民怨太陽光電招蛇鼠 經濟部建議物理防治

有媒體報導,屏東縣近年來因大舉發展太陽光電,衝擊原有的農作生態,導致農地租金上漲、青年農民回鄉能耕作的土地越來越少、影響水土保持等問題。經濟部8日回應強調,地面型光電的案場以不利農作的土地為原則,國有地做光電案場須原承租戶同意。對於居民抗議農地架設光電板導致蛇鼠增加,經濟部表示光電板無法提供蛇鼠的食物來源,建議搭配物理防治降低蛇鼠害。

屏東縣曾因農電共生政策招致當地農民反彈,前農委會為此提高農電變更為光電案場的審查門檻,但東港、林邊、佳冬、枋寮被劃為沿海地層下陷區,導致太陽光電仍大舉發展,租給農民重地的租金比不過當成光電案場的租金,地主被遊說簽土地不利耕作聲明書、將土地租給光電業者,導致原本用來種植蓮霧、芭樂、水稻的耕地面積萎縮,衝擊當地農業經濟。

居民的抱怨,包括太陽光電板架設後利於蛇鼠和害蟲窩藏,更有機會接近附近還在耕作的農地,農作物因此經常遭蛇鼠採食,更影響農民的工作安全,農民必須使用更多的農藥預防害蟲;光電場土地必須先夯實、電路饋線用混凝土保護,都容易造成積水;光電板吸熱散熱造成當地溫差變大,影響農作物生長。

經濟部8日表示,將不利農作的土地轉作地面型光電,開發前必須取得地主與農民的同意,並非與儂爭地,取得施工許可前必須辦理地方說明會,加強睦鄰溝通協調,開發後光電案場若有農作,應該定期除草,光電板本身無法提供蛇鼠食物,建議光電業者低配物理防治減少對周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