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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不足200%,金管會要求連續3年增資每年70億元,但財源從哪來,董事會兩派人馬意見僵持。圖/公開資訊觀測站

新光金為新壽增資70億 今年還差55億3月底討論

新光金控主體、子公司新光人壽因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的200%,被金管會要求必須承諾從2023~2025年每年現金增資70億元,但去年只補了15億,新壽17日召開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普通股的方式增資15億元。新光金控19日臨時董事會,決議今年Q1對新壽增資70億元,並促請財顧公司3月中提出研究方案,預計3月底召開董事會討論今年對新壽增資55億元和協助新壽資本適足率達標的具體規劃。

新光金董事會兩派人馬為了如何增資各有主張而僵持,引爆金管會的怒火,主委黃天牧強調現金增資沒有打折的空間。新光金19日晚間公布的重大訊息中,記載了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一派的獨董許永明的保留意見,建請公司儘速啟動大股東現金增資。

許永明表示,雖然同意新光金增資新壽,但對於增資計畫由銀行和證券子公司上繳盈餘作為增資財源的作法,他持保留意見,原因是銀行和證券子公司也有提升資本的需求,上繳盈餘將不利於這些子公司未來的發展,目前的增資計畫無法確保新壽的資本適足率可以在今年6月達標,也不能履行主管機關的現金增資要求,會讓公司陷入法遵風險,因此他建議不應將大股東現金增資列為最後選項,否則違反商業判斷法則;現金增資雖不是萬能,但若不啟動大股東現金增資,「顯然是萬萬不能也不該」,否則資本適足率不足的風險有可能傳染波及金控集團整體。

《保險法》和《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業者的資本適足率必須達到200%,也就是要有相當於2倍的風險資本的資金,當作保險公司因應各種投資風險的準備金,以免業者的投資突然發生風險時,沒有足夠的資金供保戶取回。

對新光金的經營團隊來說,連3年共補足210億元不足以彌補新壽現有的資金缺口,2023年Q3為達成資本適足率200%的目標發債130億,卻又因投資環境因素導致資本適足率再度跌到200%以下,不斷增資像是在填一個填不滿的窟窿,能找的增資財源,包括證券和銀行等集團子公司的盈餘、出脫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部位的持股、動撥漲面上的現金等,但是用發債增資則必須付利息,不論何種方式擠出錢,都必須取得金管會同意。

金管會最在意的是股東有補足資金的責任和義務,才能保障保戶的權益,經營者不該在資金出現缺口的情況下還想著如何保障股東的股息。新光金的股價已跌到票面以下,經營者認為沒有臉面再向股東要錢,導致金管會懷疑董事會兩派人馬之的砲火是沒把保戶放在眼裡,只想著增資會造成股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