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拿子公司盈餘增資新壽 金管會將待檢視評估財務改善計畫後再定
新光金19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子公司新光銀行和元富證券的盈餘提供子公司新光人壽增資新台幣70億元,不過遭到公司派獨立董事許永明持保留態度,認為會影響銀行和證券子公司的發展,使得資本適足率不足的症狀會擴大傳染到整個新光金集團,使新光金承受法遵風險。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將等新光人壽將財務改善計畫送到保險局後評估。
新壽資本適足率不足200%,遭金管會強力要求增資,22日前必須繳交財務改善計畫給金管會,母集團新光金內部有兩派不同意見,新光金創辦人、新光吳家大哥吳東進為主的公司派認為應該由大股東現金增資,台新金董事長、三弟吳東亮為首的改革派則認為,前者經營不善導致現在接手的經營團隊必須收拾善後,還要股東掏錢不公平。
新光人壽被金管會要求2023年起每年現金增資70億元,去年只增資15億,新壽17日召開董事會,決議發行股票增資15億。新光金19日臨時董事會決議,為新壽增資70億,如此僅補足去年未達成的55億增資,因此還有今年度的55億增資資金必須尋找財源,新光金董事會請財顧公司提研究方案,3月底開董事會討論。
施瓊華表示,若以子公司盈餘上繳金控母集團,應回歸金管會個業務主管單位審查,集團必須考慮上繳盈餘的子公司的狀況。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農曆年前就明確表態,新壽增資的資金必須是現金增資,這點不容妥協,因此新光金拿其他子公司盈餘為新壽增資的作法能否被金管會接受,將等金管會收到財務改善計畫書、檢視後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