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父母依親居留健保使用量 健保署:須與移民署資料勾稽比對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有意推動縮短國人的中國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的年限,從6年減為4年,引發社會關注健保資源遭中國籍配偶依親來臺的家屬濫用,會衝擊健保財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石崇良1日表示,透過中國籍配偶依親來臺的家屬投保時間較短,按常理推斷使用健保資源的情況是繳少用多,到底用了多少健保資源必須與內政部移民署的資料勾稽比對才能計算出來。
石崇良指出,依照現行規定,中國籍配偶來臺與國人辦妥結婚登記後,需要取得居留證明文件,再等待6個月才能投保健保,這與需要等4年還是6年才能取得我國身分證無關,對健保沒有影響;對照久居國外的國人回臺,必須恢復設籍滿6個月才能加保健保,中配一樣是要等待6個月並無區別,其他國家的外籍配偶也是如此。
至於中國籍配偶等待6年後取得我國身分證,中配的70歲以上父母就可申請以依親名義來臺居留、投保健保,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有名額限制,每年僅開放60人,正在排隊的已有上千人。
石崇良說,健保署分析過中配使用健保的情況後發現,多數中配來臺結婚時年紀較輕,所繳的保費和使用健保的醫療支出金額相當,沒有繳少用多的情形,因此對健保財務沒有衝擊;然而依親來臺定居的中配家屬大多年邁,依常理推論,年紀大使用醫療資源的機會較多、較頻繁,因此對健保財務長時間來說是繳少用多,相較於本地的年長者從小到大長期在國內生活,使用健保是繳多用少,整體公平性上,中配依親來臺的家屬使用健保確實較容易引起爭議,是否應該對這群人多收一些保費,石崇良認為還需要全面性評估。
針對已經依親來臺取得我國居留權的中配家屬使用健保的情況,由於健保資料不會紀錄被保險人是否為依親居留取得投保資格,因此石崇良表示,有待先與內政部移民署勾稽比對來臺依親者的資料,才能進一步統計分析這些中配家屬的健保醫療花費是否較多。
石崇良進一步表示,取得居留權和取得我國國籍,連帶而來的權力、義務和福利並非只有健保,還有行使公民權、享有社會福利等,應該一倂考量;在西方的觀點中,繳稅時間長短是衡量一個人取得居留或公民權對國家貢獻度的評估標準之一,對國家的認同和貢獻,是探討能否入籍時要思考的面向,健保只是其中連帶影響到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