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料源將分類分級管制 燃燒發電將採3階段審查
環境部推動使用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希望達成減少廢棄物、發電等資源再生循環利用的好處,卻因料源成分、製造和使用屢生爭議,導致SRF發電廠的設置在地方上引發反彈,被視為會製造空污。環境部部長薛富盛14日表示,已經著手修改法規,將參考國際規範,針對固體再生燃料的料源訂出品質標準和分級,並對不同的固態燃料,將設定不同的污染防治設備標準。
環境部部長薛富盛14日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做業務報告,答詢時表示,綠能不包括不能燃燒的有毒物質,必須是永續的,因此SRF的原料若包括塑膠、廢木材等各類雜質,不符國際上綠能的定義。
薛富盛表示,過去政府對SRF採後端管理的機制,沒有依照料源將產品分類,發電設廠審查僅有書面作業,未來將參考歐盟的作法,從源頭將產品分類管理,還會增加現勘和試運轉的審查關卡。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表示,未來料源管制將刪除污泥等雜質,經處理後製成的固態燃料顆粒將依照品質分級,不適合做燃料的成分就會剔除,並依照不同的燃料來源,會有不同的燃燒設施設置要求標準。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張順欽表示,未來SRF的燃燒排放空污防制規範,將加強戴奧辛的檢測。
環境部規劃,〈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草案〉將在今年上半年預告、下半年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