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 21.27.43

衛生福利部。圖/截自Google Map街景畫面

保母虐童案衛福部檢討會議 將明令兒童出養必要性由地方政府評估

臺北市發生劉姓保母將社福團體委託照顧的1歲男童愷愷凌虐致死的案件,衛生福利部15日邀集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將男童交給保姆照顧的兒童福利聯盟、學者專家,共同召開檢討會議,會後提出8項改進措施,並要求雙北和兒盟10天內交出檢討報告。

衛福部檢討會議討論出的改進措施,包括:兒童出養必要性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前的安置由地方政府依照委託安置程序,提供安置資源的協助,並支應相關費用,地方若經費不足,由中央協助;衛福部將儘速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被安置兒少和全日托保母的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孩子原則上應留在原生家庭,出養應由政府評估,原本規定兒童能否出養,可由媒合收養的社福團體評估,但並未禁止地方政府評估,造成各縣市作法不一,因此接下來將修法明定。

愷愷的事件,臺北市政府表示曾詢問中央是否符合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得到的答案卻是不適用,這次會議釐清,地方政府若請居家保母照顧家外安置兒童,應適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衛福部社家署將研擬強化保母的相關訓練;個案的保護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跨縣市分工若有爭議由中央釐清。

此外,兒少保護、兒少照顧專業人員的兒少發展、兒虐辨識知能,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分區調訓,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政府安置的3歲以下幼兒,不需家長同意就可由地方衛生局指定專責醫師。張美美表示,這代表社安網和醫療網要更緊密合作,借助兒科醫師對兒童的定期檢查和預防注射,提早發現兒童是否遭受不當對待,未滿3歲的兒童名單已經交給各低方政府。衛福部先前統計,全國3歲以下待出養兒童有205人,15日經重新清點確認,目前全國8個收出養兒童機構照顧的3歲以下出養兒有1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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