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經營權戰火延燒? 小股東怒告張國華10董事涉背信
長榮集團老大張國華自2022年6月迄今年1月,將巴拿馬長榮國際(EIS)四筆資產,以約300億元買給長榮海運,引爆小股東怒火,今日委託律師林文鵬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長榮海運則強硬回擊稱,股東針對長榮海運投資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
這件事的導火線是航海之一的長榮海運陷入經營權之爭,長榮四兄弟法律攻防大戰未歇,「哥哥派」的老大張國華與「弟弟派」的老二張國明聯手老三張國政與老四張國煒,都各自宣稱自己所召開的股東會通過董事長任命。
分家董座鬧出雙包大戲,不過,長榮海運強調,依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登記資訊,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長為張國華先生並無疑義。
而這次小股東委任律師林文鵬,則是老四張國煒派駐在立榮航空董事,引發聯想。
林文鵬指出,在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法定代表人有重大爭議的情況下,自2023年6月間起迄今,仍由張國華主導控制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向EIS進行多筆股權及不動產收購交易。
林文鵬強調,長榮海運自去年6月迄今,花費近300億元向巴拿馬長榮國際收購多筆股權及不動產,因此讓股東質疑,交易欠缺合理性與必要性,導致公司恐受有損失情形。
林文鵬因此提出刑事告訴,針對上述高達數百億元台幣「不法所得」鉅款流向,擬向台灣、新加坡、英國、巴拿馬等世界各國洗錢防制單位進行舉發追查,也將請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追查。
「如果長榮海運董事會未善盡職責,且欠缺交易上之合理性、必要性,長榮海運之董事、獨立董事顯然有違背職務而觸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林文鵬也呼籲,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追查究辦。
長榮海運也發出聲明,「相關程序皆遵循法規,各該資產之取得亦均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
長榮海運稱,該名股東主張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先生或張國明先生,此為毫無法律根據的錯誤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