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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警官林明佐涉內鬼案。圖/林明佐臉書

三線二星涉內鬼/前台中市刑大隊長洩密博弈集團 中檢聲請羈押禁見

發布於: 5 月 3 日標籤:, , , ,

身為高階警官的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警政監的林明佐,因涉在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期間,洩漏偵查機密給博弈集團,經台中地檢署指揮搜索後,由台中地方法院羈押禁見。

林明佐為三線二星職階警官,如果查證與博弈集團掛勾屬實,將會是繼1996年的周人蔘賭博電玩弊案後,涉案警階最高的警務人員。

此外,包括台中刑大陳姓副大隊長、科偵隊長列證人,2人自行赴廉政署中調組接受檢廉詢問配合調查。

這起警界高階內鬼案,起因是中檢在去年指揮刑警大隊偵辦從事網賭的博弈集團時,有內鬼掛勾博弈集團通風報信,導致偵查行動不順。

中檢經鎖定後,昨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明佐住所後拘提到案,再依洩密、貪瀆等罪偵辦。

經過漏夜偵訊,今日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因為有串證逃亡之虞,已遭檢察官申聲羈押禁見。

中檢指出,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姓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 條例第 9 條之公務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罪、刑法第 132 條第 1 項之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同法第 270 條、第 268 條前段之公務員包庇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同法第 270 條、第 268 條後段之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第 17 條第 2 項之公務員洩漏關於犯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罪嫌消息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之 1 第 2 款、第 3 款、第 10 款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嫌重 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 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爰向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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