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與李婉鈺感情糾葛未了 怒告遭抹黑為愛情騙子結果這樣
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與曾為同黨的美女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的感情糾紛,引起各界關注,知名電視主持人陳斐娟在臉書PO文,指「劉建國是愛情騙子」,劉建國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並要求陳女刪除臉書文章,在她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3天,不料遭最高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劉改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李婉鈺2017年5月間在臉書PO出與劉建國的「床照」,引發熱議。當時是三立電視臺「54新觀點」節目主持人的陳斐娟,在2017年10月5日下午6時許,邀請李婉鈺錄製節目,並訪問李婉鈺與劉建國的感情內幕。然後陳斐娟在自己的「阿娟的FreeStyle-主持人陳斐娟」臉書粉絲專頁中,PO出「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的節目預告內容,讓劉建國大動肝火。
劉建國認為,陳斐娟說他是「愛情騙子」是不實言論,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要求陳女刪除臉書文章,並在她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啟事3天。不料刑事部分,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民事訴訟則在歷審皆遭判敗訴,劉改打憲法官司。
劉建國主張,陳斐娟的言論,致不特定人誤認他欺騙李婉鈺感情、花心、感情不忠,損害他名譽,最高法院並未審酌關於陳女的臉書文章究屬事實陳述或評論,且言論作為節目預告內容,是否應僅限於來賓錄影時所述,而不包括來賓錄影前所談而未播出者,及他的感情私事與公共利益是否有關,希望進行憲法審查並作出裁判。
不過憲法法庭認為,劉建國以自己的主觀意見爭執最高法院裁定的見解,逕自認為裁定違憲,尚難認對於裁定就據為裁判基礎的法律解釋、適用,究有何誤認,或忽略相關基本權利重要意義與關聯性,或違反通常情況下所理解的憲法價值等牴觸憲法的情形,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