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對國會改革法案「宣戰」! 憲法法庭最快三天後接招
總統賴清德2024年6月24日上午首度在總統府敞廳發表談話,宣布對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這是憲政史上首度總統對國會法案打法律戰,如再加上先前就揚言要釋憲的行政院、監察院、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等於4大機關皆對藍白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不爽,同樣創下憲政史首例。
藍白立委聯手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人事同意權」,朝野對此相互攻防、各持立場,法案在立法院歷經四天四夜馬拉松表決大戰,5月28日三讀通過,行政院收到立法院的決議案後,依憲法規定提出覆議,不過6月21日在立法院遭藍白立委以輾壓方式聯手否決覆議案。
行政院和立法院民進黨團在覆議案失敗後,當天下午均公開表態聲請釋憲。執政黨的黨政高層密集協商討論後,決定由總統賴清德出面,公開說明釋憲原因。賴清德6月24日指出,他稍早已根據憲法簽署、並在今天公布立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但他認為這次修法,除在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的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
賴清德強調,此舉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反擴權,期盼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此次修法的合憲與正當性,向國家及歷史負責。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總統今天公布國會改革法案,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該法案將在3日後,即本週三(6月26日)正式實施,因此總統府最快可在本周三派人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另有法界人士認為,由於釋憲案就算獲得憲法法庭受理,但審理時間漫長,對於重大政治或司法性質的法律案件來說緩不濟急,因此當事人通常會一併聲請暫時處分,這次國會改革法案也不例外,至今唯一一件獲得大法官通過的法律性質的緊急處分案,就是2005年6月10日公布的釋憲第599號,《戶籍法》第8條按捺指紋案,大法官宣告暫時停止適用該法,無巧不巧,當時釋憲立委之一就是現任總統賴清德,而大法官也在釋字第603號宣告《戶籍法》該條文違憲。
資深司法官指出,根據法理及慣例,如果大法官對國會改革法案裁准暫時處分,未來打贏憲法官司機率大增,使得兼任憲法法庭審判長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同庭大法官會怎麼判暫時處分,備受各界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