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前老董王貴鋒1.5億交保不會逃? 新北檢抗告要他回籠
前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2013年起掏空銀行,涉嫌A公司錢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還租購勞斯萊斯等豪車,害公司損失11億1827萬餘元,王貴鋒自己則獲利4億7304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加重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王貴鋒、求處15年徒刑,併科5億罰金,新北地院裁定王貴鋒1億5千萬元交保,檢方認為王貴鋒可能串證逃亡,2024年6月28日提起抗告。
新北檢指出,王貴鋒一人掌控台中銀集團的人事權,台中銀內控制度對王貴鋒來說,毫無功用,王的影響力極大,眼線擴及金管會,影響力將使證人無法吐實,而且他有能力輕鬆在國外生活,又否認涉犯重罪,有高度動機逃亡和串證之虞。
新北檢認為,法院裁定限制王貴鋒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報到、交1.5億元重保等方式,無法避免王貴鋒串證、逃亡,只有把他押起來方可確保刑罰權有效落實,且王貴鋒遭羈押仍可透過選任辯護人保障其辯護權不受侵害,希望法院審慎評估本案的羈押必要性。
新北檢6月21日起訴王貴鋒後,移審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須在22日0時前,籌出1.5億元交保金,不料王貴鋒竟在短短2.5小時內完成,親友於21日晚間11點半,拖著8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辦保,成功換得自由。檢方則對交保裁定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