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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之亂」餘波盪漾,監察院對中崙派出所4員警疏失不放過。圖/翻攝網路

監察院管很寬?函送查辦「松山之亂」 4員警遭北檢緩起訴

發布於: 7 月 2 日標籤:, , ,

2021年台北市信義分局發生「松山之亂」,引起全國關注!監察院認為當天輪值的中崙所副所長顏敏森、員警蕭育宏、陳志勇、楊育陞4人未在工作紀錄簿上載明黑衣人重大滋擾事件,將顏員4人函送檢方偵辦。台北地檢署2024年7月2日依涉嫌「行使公務員準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將4人緩起訴處分1年,須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5萬元處分金。

2021年4月6日凌晨2時許,徐權、王偉強、曹喆、徐靖等10名男子,在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附近的「626酒吧」外騎樓抽煙聊天,時任松山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以穢語辱罵,要他們不要擾人安寧。徐權等人氣得追趕楊忠蒞,楊員跑回松山分局到8樓寢室就寢,徐權闖進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找不到楊員,竟推倒值班台前的紅龍柱,還拿鐵椅砸公務電腦螢幕,導致螢幕損壞。

中崙所副所長顏敏森見徐權等人在值班台咆哮,上前制止,陳姓、蕭姓、楊姓警員則分別制止王偉強、曹喆、徐靖,徐權等人鬧到2時17分才離開中崙所,不料蕭姓、陳姓、楊姓警員3時更換勤務前,竟在「員警工作紀錄簿」點選「無異常」,再由副所長顏敏森批核,未記載徐權等人滋擾事件,監察院調查後函送北檢偵辦。

檢方認為顏員4人未據實將滋擾事件登載於工作紀錄簿,意圖息事隱暪,顏還指示3名員警「簡單處理」,檢方考量4人在事件一開始戮力維護機關安全,於短時間內排除緊急危害,未造成進一步損害,由於4人沒有前科且自白犯罪,均給予緩起訴處分。

至於監察院另認為,4員警事後在職務報告上僅寫「不慎」撞倒值班台電腦螢幕,涉嫌行使公務員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檢方則認為,該職務報告不屬於公文書,縱使內容不實,亦不符偽造文書罪構成要件,對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