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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桃園地院改以1200萬元裁定交保。圖/翻攝臉書

鄭文燦改遭裁定12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就是想押他

發布於: 7 月 9 日標籤:, , , ,

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疑涉華亞科技園區旁9.5公頃農地重劃案收賄,2024年7月5日遭桃園地檢署搜索約談後、隔日聲押,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檢方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高院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不得再抗告。桃院今(9)日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庭訊,法官下午裁定鄭文燦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

鄭文燦今天上午10點2分由曾任桃園地院法官的陳永來等3名律師陪同抵達桃院,鄭下車後神情嚴肅,不見6日交保的輕鬆微笑,似乎對庭訊結果嚴陣以待,雖然順利交保,但金額提高到1200萬元,鄭何時能籌出錢,未來檢方抗告結果如何,都將是社會矚目的焦點話題。

桃園地院6日裁定指出,鄭文燦雖無收押必要,但認為他涉嫌收賄、洩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惟有聲請書附件所載之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本案之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因此認無羈押必要。

不過高院7日裁定指出,檢察官已於聲請羈押理由書及抗告書中敘明尚有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明本案事實之必要,則相關共犯或證人與被告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之可能?考量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詞、互為維護之高度可能性,復酌以被告於本案之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是否能排除其影響與其具有一定上下隸屬關係之共犯或證人陳述之可能性?

再酌以現今通訊軟體發展程度,甚易被用以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陳述之可能性,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被告及其他共犯、證人間是否仍有勾串之可能?原審交保裁定是否即能排除被告逃亡,甚或排除被告與其他共犯或證人互相聯絡案情而串證、滅證之可能?均未見原裁定詳予論述,顯有理由不備之違誤。因此高院予以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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