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0 5.36.18

憲法法庭審國會改革法案! 黃國昌開第一槍抗議聲請書未送達立院

發布於: 7 月 10 日標籤:, , ,

憲法法庭今(2024年7月10日)下午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案開庭,邀請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及民進黨團等代表陳述意見。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一開始,就對憲法法庭未將釋憲及暫時處分的聲請書送達立法院提出異議,而立法院直到昨天下午才收到閱卷通知。

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則表示,相關通知有公告及上網。黃國昌本想繼續表示意見,遭許宗力打斷,許強調時間寶貴,希望繼續開庭,黃國昌未繼續抗議,由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等聲請人代表表示意見,直到輪由「指定相關機關陳述意見」程序時,黃國昌表示,聲請意見書應送達立法院一事,涉及聽審權,非常重要,對憲法法庭未能做到,非常遺憾。

下午憲法法庭開庭,共有4個聲請機關派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出庭,其中總統不到庭,由律師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行政院機關代表不到庭,訴訟代理人為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監察院由秘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李元德;民進黨立院黨團出席代表為立委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律師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

立法院機關代表部分,立法院機關代表人由立委翁曉玲、吳宗憲出席;國民黨團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擔任訴訟代理人,民眾黨團則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訴訟代理人,並推派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

藍白立委聯手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人事同意權」,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行政院覆議失敗,總統賴清德6月24日依法簽署國會改革法案,但對法案表示反對,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