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人馬、桃園議員張肇良收押 關說違建還滅證、有逃亡串證之虞
被外界視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子弟兵、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替違建案向龍潭區公所關說,使違建順利完工還出租給超商。桃園地檢署2024年7月17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10路搜索龍潭區公所、張肇良服務處等10處,18日聲押張肇良,桃園地院認定張涉及兩個圖利罪、三個偽造文書罪,且有滅證事實及串證、逃亡之虞,18日晚間7點裁定收押禁見。
據指出 ,桃園龍潭2019、2020年間有處興建中的違章建築,經民眾檢舉後,龍潭區公所原認定是興建中的違建,屬於A0類違建理應即報即拆,但違建地主寫了陳情書給公所後,公所竟沒向桃園市建管處回報,讓違建繼續蓋,最後成為既成違建,且還蓋成超商,傳出是張肇良居間穿梭。檢調偵辦後,將張肇良等人列被告,時任龍潭區長也列證人,龍潭區公所工務課1名雇員也到市調處說明。
桃園地院裁定指出,張肇良否認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同條第5款「非主管事務圖利」、《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215條、第216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但依證人等人證述及卷證顯示,足認他涉犯上開罪嫌重大。
張肇良所涉部分罪名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逃亡、串證或滅證可能性較高,且他擔任多屆縣市議員,具有相當政治人脈,依目前偵辦進度,可得知另有相關人員未到案,而張對於所涉犯罪事實,偵查中先全部否認,法官訊問時坦承部分事實,前後反覆,且供述與已到案證人所述情節不同,對於證人施壓影響證詞可能性甚高,有勾串證人之虞。
另外,根據張肇良與證人對話紀錄,在案發當時確有傳送與本案相關文書,且於對話後立即刪除,是認亦有滅證情形。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應認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