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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和高虹安等人各自對北院判決結果提起上訴。圖/陳毅偉攝

高虹安被訴貪污罪延後宣判  一審是否有罪、解除市長職務還要等

發布於: 7 月 23 日標籤:, , , ,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台北地院預定明(7月24日)上午11時宣判,因凱米颱風來襲,台北市政府晚間8點宣布明天放颱風假,因此北院順延1天宣判,暫時改為後天(25日)宣判。

台北地院表示,如果台北市政府宣布24日停班停課,將順延到25日宣判;如果宣布24、25日連續停班停課,將順延到26日宣判,時間原則上維持表訂的上午11時,由法院行政協調未使用的空法庭宣判,屆時,法院會通知檢、辯知悉。

法界人士指出,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只要一審判刑,高虹安就會被停職。不過相較於高虹安的「鄰居」、新竹縣長楊文科,日前遭新竹地檢署起訴《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楊則需要二審判有罪才會被停職。

另外,高虹安曾控告名嘴徐嶔煌2022年九合一大選時,在政論節目指稱她偷吃人夫,高虹安認為徐嶔煌編造不實言論、妨害她的名譽且影響選戰,因此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為徐嶔煌言論不實,判決賠償10萬元。高虹安將賠償金捐給新竹市消防局。至於高虹安未來能否在「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過關,攸關她的政治生命,各界都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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