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調處前鎮站14調查官列被告 涉浮報工作費皆獲高雄地檢請回
高雄市調處前鎮調查站遭檢舉集體浮報111年和112年「據點工作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甘若蘋昨(2024年7月31日)指揮廉政署南調組、調查局南機站等幹員前往搜索,傳喚111年和112年任職前鎮站的涉案14人及證人6人進行調查,涉案調查官恐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等罪,創下司法史首例。昨天涉案調查官及證人先在調查局南機站訊問,再移送雄檢複訊,檢方昨天深夜11時將14名調查官列為被告,並全部請回。
據了解,本案由調查站內部人員檢舉,主要針對外勤處站的調查官每月可領取4500元的「據點工作費」問題,該筆工作費可用來宴請線民,或提供情報對象者的餐敘費等費用。
據指出,許多外勤處站會從調查官每人每月4500元「據點工作費」中,抽取1000元集中管理作為「績效獎金」,再分配給績效較佳者作為鼓勵,高雄市調處前鎮站也不例外。有些績效好的調查官因為單據不夠,挪用同事的單據,或拿已歇業的店家收據來核銷,因此遭內部人士檢舉。
由於監察院已在今年3月針對調查局「據點工作費」4500元,從中抽取1000元集中管理,並將業務交由特定據點調查官處理,使其獲得績效分數,再藉特殊績效表現名目,發放款項予特定調查官,監院認為疑涉不法,以及針對調查局高層在台蠟案飲宴一事提出糾正。這次舊案重遭內部人士檢舉,還涉及偽造單據請款,未來雄檢如何偵辦,外界都十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