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詐騙案北院重判曾耀鋒16年6月 台灣金隆科技罰金1億元
台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不動產借貸平台im.B詐騙吸金90億元,台北地院今(2024年8月1日)下午審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決主嫌曾耀鋒應執行1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50萬元,女友張淑芬應執行徒刑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兩人應共同沒收71億2535萬2500元。曾耀鋒之父曾明祥和財務主管潘志亮皆判2年徒刑、新竹營業處處長陳振中應執行徒刑8年、大帳房顏妙真應執行徒刑3年9月,台灣金隆科技罰金1億元,其餘被告各判1年到4年10月不等徒刑,還可上訴。
另名被告前行政院顧問、代書陳振坤涉及洗錢罪的部分,今天上午遭判決一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4年,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犯罪所得1萬2千元沒收。
檢警調調查,具有四海幫背景的曾耀鋒(別名曾國緯),曾因槍砲案件遭判決有罪定讞,曾男因未到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曾男遂找父親曾明祥在2015年,掛名擔任台灣金隆科技公司負責人,他自己擔任實際負責人,2018年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曾耀鋒的女友張淑芬為副總經理協助平台經營,以年息9-13%不等,期滿可兌回本金等話術,招攬投資,至2023年5月2日止,共吸金90億餘元。
曾耀鋒、張淑芬為免財產遭到扣押,委請陳振坤協助隱匿犯罪所得,將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慈祥街之房地所有權,假意移轉給他人,使不知情之公務員於2023年5月3日將該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他人。陳振坤還提供其在宜蘭市的慕夏精品旅館地下室、羅東鎮四維路之房屋,供曾國緯、張淑芬2人藏放噶瑪蘭威士忌酒754瓶,與高價藝術品、酒類、名牌包等,以此方式掩飾犯罪所得,遭北檢起訴。
據了解,曾耀鋒以「川晟機構董事長」、企業家之姿遊走、結交綠營政商名人,曾男和經營投資買賣藝術品的雙清文教基金會關係緊密,該基金會現任董事為前公廣集團董事長、素有「民進黨國母」之稱陳郁秀,其夫為盧修一。基金會將歷年大咖參訪合影都收錄在官網,包括范巽綠、林佳龍、吳怡儂、洪慈庸、卓冠廷以及新北、台北多位綠營議員都曾參訪該基金會與曾男一同入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