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王捷拓(右)曾為檢方明日之星,轉任律師後業務興隆。圖/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曾獲國際傑出檢察官、兩度傑出公務員獎栽了! 名律師王捷拓30萬交保

曾獲國際檢察官協會傑出檢察官獎、及104年、107年公務員傑出貢獻獎的前明星檢察官王捷拓,轉任律師後,涉及高階警官林明佐涉當內鬼案外案,台中地檢署認為王捷拓涉嫌《刑法》洩密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及滅證之虞,訊後諭知30萬元交保候傳,全案持續追查偵辦。

王捷拓歷任一、二審檢察官,擔任高檢署檢察官時,還是偵查資料中心執行秘書,負責全國毒品毒品、詐欺、掃黑、犯罪所得查扣等業務整合,及毒品資料庫、詐欺資料庫、數位採證、犯罪地理圖資、測謊、團隊辦案分析等檢察科技化業務,並負責向行政院會報進行說明。轉任律師後,承辦台中不少矚目案件,包括瑪莎拉蒂惡少殺人未遂案、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鉛中毒案等,法界人士對他近年來的轉變,議論紛紛。

台中地檢署今年5月起,發動五波搜索行動,偵辦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嫌當「內鬼」收黑錢,洩密包庇博弈與洗錢集團案(九州集團)以及案外案,將林明佐、涉嫌經營賭博的劉姓主嫌、疑為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以及TVBS前記者史鎮康等人聲押獲准,涉嫌洩密的洪姓律師以50萬元具保,至於昨天第五波行動,搜索王捷拓的律師事務所等3處,諭令王30萬元交保。

對此,觀晰科技法律事務所代該所所長王捷拓發布聲明指出, 於越來越弱勢的偵查中辯護權行使,執業律師立於此情況下,就案情及當事人有利事項,對外幾乎已達只能噤聲的地步,惟辯護人尚有為被告探究案情、蒐集證據之法定義務,然於現今司法實務操作下,顯已無法有效行使。偵查中律師的辯護權行使界線、業務祕密的範圍及偵查不公開之界線、限制對象究竟為何? 應該要積極探求法律真意,而非依片面意見為據。為了維護偵查中辯護權,本所會持續提供強力及有利之法律上主張,以維法律確信,並避免司法天秤有所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