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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誣告陳時奮遭判刑。圖/合成

高虹安涉誣告陳時奮誣告罪成立 北院判她10月徒刑

發布於: 8 月 21 日標籤:, , , , ,

旅美教授陳時奮2022年以筆名「翁達瑞」PO文指稱新竹市長高虹安抄襲論文,高虹安認為陳時奮的言論不實,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提起自訴,反控高虹安涉嫌誣告罪。台北地方法院今(8月21日)認定高虹安誣告罪成立,重判高有期徒刑10月,高虹安表示將提起上訴。

高虹安回應指出: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本案緣起前新竹市長林志堅轉戰參選桃園市長,後來林志堅爆發論文抄襲事件,陳時奮力挺林志堅,多次PO文聲援林,陳2021年9月間在臉書PO文「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等語;同年10月間再度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陳還指高2018年就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大量引用資策會2017年2篇期刊論文卻沒標註出處,也涉及抄襲。

高虹安對此向台北地檢署提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檢察官比對資策會研究報告、相關期刊論文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查出有18處內文相同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相同的狀況,認為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將陳時奮不起訴處分。陳時奮認為高虹安誣告,向台北地院提起刑事自訴,高虹安獲判誣告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