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D7B731B-79BB-41F8-AE9C-C0568FF42982

焦經國告哥哥和嫂嫂等人侵占股權失利。圖/項程鎮攝

橋頭前法官涉幫律師同窗洗錢 石育恩贓款藏辦公室買建案

發布於: 9 月 5 日標籤:, , , , ,

橋頭地院前法官石育恩任職期間,竟替擔任詐團軍師的大學同窗鄭鴻威律師洗錢,將贓款330萬元買房子漂白,台北地檢署今(9月5日)公布偵查結果,檢察官認為石育恩涉犯《洗錢犯罪防制法》的洗錢罪,鄭鴻威及其受僱律師楊濟宇則涉犯《刑法》洩密罪,北檢將石育恩、鄭鴻威、楊濟宇3人追加起訴。

石育恩今年5月已遭司法院停職,監察院尚未彈劾他,目前正由法官評鑑檢委員會審議中,一般認為,未來石育恩送請懲戒法院議處後,很可能遭拔除法官職務。司法院表示,依法究責,決不護短。

律師鄭鴻威2023年間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欺集團,負責處理詐團車手被逮後的法律問題,還串連派案南北至少15名律師幫車手辯護,北檢已將鄭鴻威等詐團律師起訴,目前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中。石育恩、鄭鴻威、楊雅涵、黃耕鴻、李明潔等律師皆為政大法律系同學,同時也是楊濟宇的大學學長。

北檢查出石育恩當法官前,曾幫鄭鴻威等人將派案報酬交給黃耕鴻的律師事務所。石育恩當法官後,竟在去年12月間,與鄭鴻威投資高雄市的「太普美術海」建案,約定產權由石育恩掛名,鄭鴻威出頭期款330萬元,尾款由石育恩以公教貸款支付。

鄭鴻威事後先交付石育恩80萬元現金的頭期款,再請受僱律師楊濟宇將剩餘250萬元現金帶往橋頭地院停車場交給石育恩,由石育恩藏放法官辦公室。黃耕鴻被羈押後,設法請許姓女友緊急聯繫石育恩,要他「小心一點」,因為羈押聲請書上曾提到他替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及黃耕鴻代送派案報酬,相關犯行皆遭檢廉掌握。

贊助定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