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決定羈押案不抗告高院 柯:請檢察官2個月內好好查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9月5日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法官公布羈押禁見三大理由,將柯文哲上銬坐囚車解送台北看守所。柯文哲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今上午(9月9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柯文哲案將不提起抗告,因此柯文哲未來兩個月可能都將收押在北所。不過根據《刑訴法》規定、偵查期間羈押最多4個月、因此兩個月後如果延押,柯是否仍不抗告,就不得而知了。
柯文哲律師團聯合聲明指出,京華城案的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律師基於辯護人職貴,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不過,柯文哲於羈押庭前即已向律師明白表示:他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他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柯文哲律師團強調,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律師團聲明由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三人蓋章以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