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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茂曾被議員轉述京華城案是「聽命行事」,今遭北檢列為被告。圖/項程鎮攝

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改列被告 議員說他稱京華城案「聽命行事」

發布於: 9 月 13 日標籤:, , , ,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9月13日)上午檢廉專案小組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下午5時46分廉政署將黃景茂移送北檢,面對媒體詢問京華城容積率擴大案,是否「聽命行事」?黃並未回應,隨即進入法警室。據了解,黃已被北檢列為被告,不排除予以強制處分。

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他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疑,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為保障他的訴訟防禦權,等候他的委任律師到場後,才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下午詢問結束後,於5時46分由廉政官移送北檢複訊。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今年5月24日第5度開會,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出席說明。黃會後表示,當年依法行政,並認為自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小組成員、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會後轉述黃景茂在會議中的說法,黃自稱「聽命行事」,由前市長柯文哲交辦送都委會審議。

許淑華今年5月24日指出,2020年5月21日北市都委會765次會議與會委員要求給京華城獎勵,但沒說是哪種獎勵;同年7月3日京華城發文都發局提出20%容獎方式,同月7日由黃景茂簽呈,時任北市副市長彭振聲30日拍板決定用容獎補償京華城。多數列席委員指出,起初只知道給予容獎能刺激地方發展,但不知實際內容。

許淑華當時受訪強調,過去就算是都更案,也不會讓私地主自提,更何況京華城並非都更案;另外還有個疑點是,都委會只能審議,並不能幫忙「研議」可行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