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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性。圖/資料照

憲法法庭9月20日宣判死刑是否合憲 民眾憂37死囚及殺人犯將解套

發布於: 9 月 16 日標籤:, , , , ,

備受社會關注的死刑是否違憲爭議,憲法法庭決定本周五(9月20日)宣判。憲法法院今年4月23日進行死刑言詞辯論,原本預定7月間宣判,經宣告延期後,依規定最晚須在9月22日宣判,不過由於當天是周日,所以大法官們討論後,決定提早於9月20日宣判。

不過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最高法院好幾年不判處死刑、法務部前部長蔡清祥任內也少有執行死刑,引起許多法官和檢察官非議,由於許宗力和憲法法庭不少大法官為博得人權美名,決定處理死刑釋憲案,許多法界人士懷疑他們意圖替37名死囚,及其他窮凶惡極的殺人犯解套,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

根據中華人權協會及台灣審議民主協會6月20日發布最新死刑民調,僅約1成民眾支持廢除死刑, 高達8成3民眾反對廢除死刑,且有8成8民眾認為,「在死刑沒有廢除之前,已經被判死刑的罪犯應該依法執行死刑!」僅6.5%民眾表示,死刑廢除前,不該執行死刑。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參加憲法法庭的死刑辯論,郭永發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

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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