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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判處割喉案兩國中生各9年及8年徒刑。圖/項程鎮攝

新北國中割喉案乾哥乾妹判太輕? 法院公布判決理由指兩少年已反省

發布於: 9 月 30 日標籤:, ,

新北市某國中林姓少女不滿在校內遭楊姓男同學喝止吵鬧,竟教唆「乾哥」郭姓少年對楊姓男同學尋仇,導致楊姓男同學慘遭彈簧刀割喉死亡,新北地方法院今(9月30日)上午審結,認為兩個犯案少年已知道反省,判處郭姓少年9年徒刑,林姓少女8年徒刑,還可上訴。

新北地院指出,郭姓少年和林姓少女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之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犯案,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

合議庭考量郭姓少年和林姓少女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而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

合議庭審酌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二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由於兩少年行為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因此判處郭姓少年9年徒刑,林姓少女8年徒刑。本案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審判長為劉麗君法官、陪席法官崔玲琦、受命法官江俊傑。

警方調查,112年12月25日中午,郭姓少年的「乾妹」林姓少女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楊姓男同學嗆聲制止,找郭姓少年替她出氣,未料郭姓少年竟持彈簧刀向楊姓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兩少年犯因涉犯罪行為5年以上重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皆被聲請收押禁見,新北地院也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