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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崢等人指張智倫家族財產暴增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臉書

藍委張智倫家族被指30年累積111億財產 吳錚、林昶佐等獲不起訴

發布於: 10 月 7 日標籤:, , , , ,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去年參選立委期間,與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名嘴李正皓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當時國民黨立委參選人張智倫的家族,從82年起至今30年,財產暴增50倍,累積111億元資產,說他這次參選立委就用這些錢賄選,遭張智倫提告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相關言論與公益有關,無實質惡意,予以不起訴處分。張智倫後來順利當選立委。

北檢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張智倫的父親張慶忠從93年到105年擔任立委,母親陳錦錠從83年至今擔任新北市議員,夫妻兩人申報公職人員財產資料顯示,土地有329筆,遍及新北市三峽、土城、中永和等區,連台北市的中山區和文山區,及桃園大溪區都有土地、建物共有22筆。

北檢認為,吳崢等人質疑張慶忠和陳錦錠長期擔任民代薪資,是否有能力購買這些土地和建物,而這些房地產的地點包含未來新北市規劃的生醫園區等議題,與民代財產取得是否適當,且與公益有關的議題發表的評論,難以認定為故意散布謠言。

北檢指出,立委選舉對國家社會有重大影響,候選人的信用、人品、操守、道德、國家認同及選民服務,都是選民及公眾關心事項,因此吳崢等人的言論,與公益和選舉公平性有關,並非毫無根據的影射攻擊,受到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並未違反選罷法。